2014年10月27日星期一

對與錯

什麼是對,什麼是錯呢?對與錯又是否黑白二元,我的對是否與你的對一樣,我的錯又是否與你的錯相同。不同的人就有不同的倫理/道德判準,是否存在一種四海之內皆準的真理呢?根據Derrida(德希達)的說法,沒有不用詮釋的文本,正是如此,說明了沒有不用詮釋的對與錯,又是什麼影響著詮釋呢?除了文本本身,語言亦是一個需要考慮的,如Wittgenstein(維根斯坦)的名句「語言先於經驗」,語言決定了你會有什麼經驗,決定了是你如何詮釋事件,從而決定了什麼是對與錯的準則。當判定文本的對與錯時,正是用自身的「真理」(標準)來決定什麼是對與錯,但同時亦要小心會否墮入Lyotard(利奧塔)所提出的宏大敘事中,彷彿認為自身就是一個真理,忘記了自身也是一種敘事,認為自身有力高於/凌駕於一切敘事,可以吞噬其他敘事

在衝突對話中,也許正是兩種/多種不同的敘事觀角力。在衝突中,各方利用自身的語言來陳述自身的立場和駁斥他者的立場,正如上段曾說,語言本身亦是一種需要詮釋的東西,自身思考的語言和陳述用的語言本身已經是不同了,加上詮釋他者陳述的語言亦會把他者思考的東西再一次誤解。整個衝突對話就不會是一種「真理越辯越明」的對話,結果變成一種權力上的角力,看看那一方的權力比較強,那一方就會把握著「對」的話語權。進一步而言,在衝突對話發生之前,我們已經可以知道誰人才是有「對」的話語權,另一方就只會是「錯」,但如此只不過是一個敘事高於另一種敘事,結果是權力上的遊戲。

四海之內皆準的倫理觀只不過是一種命題式的倫理觀,只不過是一種可以在實驗室驗證的真理,如此「真理」只會成為我能掌握的,是一種邏輯上的真理。但不能忽略我的的確確是活在一個大時代底下,的的確確是活在一個處境,我思考的倫理是不能走出我的處境,所以我又如何可以在超然於我自身的處境、在超然的位置驗證真理。每個人的對與錯的想法都是置於處境與敘事中,每個人的對與錯的想法都是置於處境與敘事並交織出一個的倫理觀,這個倫理觀是辯證的,是置於處境的。這就成了這一個時代的語言,同時塑造了這一個時代的經驗。

最後,「對與錯」的「與」又是怎樣的「與」呢?它可以是代表著對和錯本身上是相對的,對中沒有錯,錯中沒有對,對和錯是互相對立,沒有什麼互相重疊的空間。「與」亦可以是代表著「對」存在的同時「錯」是同時相生的,可以說是和前者一樣。它亦是一個判準的生成,伴隨著對和錯,對和錯不是單單互相對立,是多於單獨的「對」加上單獨的「錯」,可以是 Hegel(黑格爾)式「正反合」辯證法。當說對的同時「錯」六伴隨著,這個「錯」不是可能存在,是必然的存在,這個「與」就說明了這種關係,在對和錯衝撞下,一個「具時代性」、「具處境性」的倫理觀就會從此產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