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3月29日星期五

未知生,焉知死(2)


馬可福音15:42-47

42 由於那天是預備日*,就是安息日的前一天,因此,傍晚, 
43 亞利馬太人約瑟就來了,放膽進去見彼拉多,請求要耶穌的遺體。這人是公議會一個尊貴的成員,一向殷切地期待神的國。 
44 彼拉多聽見耶穌已經死了,感到驚奇,就召來百夫長,問他耶穌是不是死了很久。 
45 他從百夫長那裏知道了這個事實,就把耶穌的遺體給了約瑟。
46 於是約瑟買了細麻布,把耶穌取下來,用細麻布裹好,安放在岩石中鑿出來的墳墓裏,又滾來一塊石頭,堵住墳墓門口。 
47 抹大拉的馬利亞和約西的母親馬利亞,都看見安放耶穌的地方。

 「要接受主耶穌從死裡復活對不信的人來說是難的,但有時信徒卻又會反過來因只著眼基督的復活而忽略了衪的真實。只是,在聖三真神的救贖計劃中,聖子的死並不是一時三刻的「總算死過」,而是實實在在地「下到陰間」。 「下到陰間」也許是《使徒信經》中最難參透的一句,永生神豈可真的死掉,還下到這個弔詭的奧秘之中,卻要說明衪為愛我們所付出的代價是如此地決絕,是真正愛我們到底的行動(約十三1);也許我們要反省的是,這份如此徹底犧牲的愛對我們的生命有什麼意義。」(2009格外的敬虔)

默想耶穌的受苦,我相信是天堂中的每一位(包括天父、聖靈)都是一同參與,也許只是眼看手勿動,他們都是與耶穌一同分嘗受苦。耶穌在審判中,默言不語,彷彿這是為神審判人間罪孽時,耶穌承受了全人類的罪,祂默言不語地承受,耶穌一方面順服聖父,同時祂彷彿也不定我的罪。耶穌在苦路上,瑪利亞作為母親真是十分傷痛,我相信聖父也是同樣的傷痛,我會想聖三真神的救贖值得嗎?為救贖我這罪中的人值得嗎? 救贖實在是太貴重了,上主的公義與上主的愛就在十字架深深地彰顯出來了。(寫於2009年)

「下到陰間」反映出耶穌真的死了,反映出子與父分離的現實。聖三因愛的原故,聖三分離,也許是一個奧秘,同時是「一」,耶穌「下到陰間」又揭示了什麼呢?當中又揭示到「一」與「三」是什麼一回事呢。

聖週六,一個耶穌真的死了的一天,一個天地靜默的一天,一個預備經驗耶穌的應許(三天後復活),門徒是用什麼的心情面對耶穌的死,婦女是用什麼心情面對耶穌的死呢,究竟這一刻天地之間有沒有一個人會相信耶穌的應許會實現呢?

站在耶穌對面的百夫長,看見他這樣斷氣,就說:「這人真是神的兒子!」(可15:39),這一個百夫長又如何理解耶穌的死呢?他認信耶穌是神的兒子,他的認信反映出他有一個對於耶穌與一般群眾不同的理解,也許對耶穌的死有所不同,聖殿裏的幔帳從上到下裂成兩半,他看到是與耶穌大喊一聲,就斷了氣有關係的,這一個觀察,這一個認信,不知道對他在聖週六生活或是往後的生活有什麼影響呢?(寫於2013)

2013年3月2日星期六

土地與倫理---土地/規劃的反思

好多年前寫下/抄下的文章,因為抄得太多,無面見人,之後又試試改改,但又不太理想,結果無心情重寫/改文了,都是分享了好了,少一件心事。

土地與倫理---土地/規劃的反思

背景

在香港地少人多的社會,土地是稀少性的東西,同時香港推行高地價政策,這代表著土地是少數人決定如何使用,這少數人主要是由當權者及商家組成的,他們的城市規劃大都是由上而下決定的,又或是由市場經濟決定的,由上而下規劃是指人們只是好似SIM CITY一樣只是從高處位置決定這地方應該興建這建築物與否,完全不是從人的生活、人的實質需要出發來規劃城市。

 (市場經濟可以如此理解,以市場作為組織經濟活動的機制。市場經濟最大的吸引力,在於高度的效率,誘發高度的生產及分配效率。市場經濟運用非常簡單的機制,就是以「價格」去調節某社群在某特定時空生產甚麼、為誰生產、如何生產才能達至最大的效益,而毋須花更大的氣力推動、組織群眾按計劃生產的問題。這裡涉及的是資訊與誘發、刺激人努力從事生產的問題。要找出社群內的人需要甚麼、需要多少、誰需要甚麼的資料,是非常昂貴的;而要動員、組織社群按既有的資料所設計的生產計畫去盡最大的努力從事生產,更要花極大的氣力。而市場經濟透過價值便輕易地得到所需要的資料,並產生最大的誘發力。))[1](P.86-87)(余達心)市場經濟依賴兩個很重要的概念,就是「私有財產」與「自由」。

同時我們生活的土地又是否成為「私有財產」呢?又是否被化成商品? 成為絕對私有的產業,任由擁有支配制宰呢?我們亦要思考土地的主權、擁有權又屬於誰呢?我們在這個地土活著,我們在這片土地生活又有一個怎樣的「自由」,我們的自由又有什麼的「限制」呢?當中的「限制」是否合理呢?
 
人人平等方面,選擇土地如何使用的決定權是由誰擁有呢?這些決定權是否少數人、當權者擁有嗎? 解放神學提出:「上帝站在窮人的一方」,「以卵擊石,在高大堅硬的牆和雞蛋之間,我永遠站在雞蛋那方。」(樹上春樹)。

 多元化方面,人的需要與土地(環境)是如何平衡呢?古與舊的相遇,東與西的交匯,人與大自然(其他生物又如何)共融呢?

 創造神學

從創世紀第二章,這一個創造故事可見,(耶和華用麈土這人,人的本質只不過是塵土,土地的一部份,沒有什麼超然的本質,象徵意義非常清楚,人雖有上帝的形象,卻源於地土,植根於地土。在本體上,地土在人存在的深處,人的存在狀態有賴地土的狀態。)[2](P.133)「你本是塵土,仍要歸於塵土」,(「因為他知道我們的本體,思念我們不過是塵土。」) 。神將所造的人安置在伊甸園,使他修理看守,叫人有責任、有工作,所以人只是土地的管家,有修理,有管理的權力,卻不是土地的擁有者,因為擁有權都是耶和華的。人要按著耶和華的吩咐修理,有管理大地,代表著人只不過是受命、受權的,擁有權是屬於神的,從耶和華的吩咐中可知人不是絕對自由地使用土地的,人的權力是受命、受權於耶和華,人是管家、修理、管理土地。同時(人與其他生物同源於地土,故亦在本體上連結同一。其他一切生物與人有同等的權利享受大地的祝福賜與。同時,人又受委託看管大地並其上的生物,人對它們有立約的責任。)[3](P.134)正正因為人與大自大地並其上的生物有立約的責任,所以土地上不單只有人的霸權,把人生活放在第一,放棄了其他生物都有在這一片神所創造的土地上生活。利17:1-16說明了人不可隨意就將動物的性命奪取,人可以將動物的生命取去的條件是要這動物為贖人的罪,(利17:11因為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。我把這血賜給你們,可以在壇上為你們的生命贖罪;因血裡有生命,所以能贖罪。 )

 因為人對大自然、土地有立約的責任,神有土地絕對的擁有權,同樣神亦用權能拱托萬有,這代表著神有土地絕對的控制權,人受委託看管大地並其上的生物,所以人如何看管大地是按神的受命,聽命於神,應該按神的指引、指示看管大地,同時(人雖有上帝的形象,卻源於地土,植根於地土,在本體上,地土在人存在的深處,人的存在狀態有賴地土的狀態,)[4](P.133)所以人好好地護佑土地,這是正確地了解人存在的意義。

神不單從虛無把世界造出來,不斷地維繫它,免使它重墜回虛無去。代表著世界可以存在,不至重墜回虛無是因為神用權能拱托萬有,所以世界可以存在,不只是人護佑世界,是神護佑著世界,所以人可以對土地的看守,是因為神用權能拱托萬有,所以人使用土地,都應該是要按著神的創造的原意。(參考:信仰的落實(楊牧谷))

 (土地不屬於任何人而是屬於神。人有權利使用土地,但所使用的不過是借來的空間。借用土地是有條件的,條件是對土地的使用負責任,在其上施行公義和仁愛。使用者要與耶和華立約,承諾不單去除貪欲,看顧孤兒寡婦,更看顧那些無權無力的人,以免他們的土地被剝奪。」那些貪婪、佔有別人土地的人失去他們借地的權利。對待他們,神會不惜「褻瀆自己的產業」(賽四十七6),將土地交付那些。約外之民」。假若土地只是借來的空間,則產權便不是理所當然了,而所有擁有土地的人都要為土地的使用有問責的義務(accountability)。他們不能將土地視為己有,亦不能任己而用。他們只是受託,按規定、條件受託。)[5](P.139)

總括而言,神創造了世界,並用權能拱托萬有,不斷地維繫世界,免使世界重墜回虛無去。神受命、受權人有管理土地,世界\土地的擁有權是創造世界的神,人是管理者,人與大地不是沒有關係的,因為人雖有上帝的形象,但人「本是塵土」,並且人可以將動物的生命取去的條件是要這動物為贖人的罪,所以人不可隨意殺戮動物。人對土地、動物有其責任之外,同時土地上更應有神的公義,所以「使用土地者承諾不單去除貪欲,看顧孤兒寡婦,更看顧那些無權無力的人。」

救贖神學

在聖經中,因為人的犯罪,地因為人的犯罪的緣故受咒詛,創3:17-19耶和華 神對亞當說:「……地必為你的緣故受咒詛;你必終身勞苦才能從地裡得吃的。地必給你長出荊棘和蒺藜來;你也要吃田間的菜蔬。你必汗流滿面才得糊口,直到你歸了土,因為你是從土而出的。你本是塵土,仍要歸於塵土。」因著(人的墮落,大地可受傷而至虧損其正常的生產活力。它會長出荊棘蒺藜,而人亦要汗流浹背地耕作才能得食。正因如此,大地成了人屬靈操練的所在。大地所受的咒詛提醒人他所犯的罪,人工作至汗流滿面乃面對罪的後果。同時,披荊斬棘以阻罪惡破壞的擴散,從而維繫創造秩序,人不單履行原本治理大地的任命,而履行「贖者」(Goel 英文譯為redeemer)的責任,在人能力所及的範圍內阻止罪惡在大地肆虐。)[6](P.135)

(人對大地的破壞往往演繹著「土地」的貪婪、爭奪、仇恨、戰爭及種種因佔有土地而出現的欺壓。「大地」(earth)亦在成為被擁有的「土地」(land)時被「出賣」。但聖經將國家、民族的命運,人生命的墜陷與救贖,與「土地」連給起來。罪惡、咒詛往往與人在「土地」上作了不公、不義、不潔的事有關,神因而施行審判,祂的救贖亦會透過土地的回歸而表達。人在擁有、使用土地表達出來的罪惡是聖經相當重要的主題。)[7](P.135-136)

人與人的倫理

(土地是恩典賜予的禮物,必須以禮物珍視之。當恩典被忘卻,當一切視為當然,佔有慾便高漲,貪婪便猖狂,而以色列民中有財有勢的人將土地變成他們專有的產業而忘卻分享、公義、憐憫,獨佔而不留餘地,他們便喪失權利去享用這神賜予的禮物。當他們不施憐憫,上帝也不向他們施憐憫,上帝便將他們的土地奪去。)[8](P.137)因為土地是屬於這一位創造主,不是人,所以土地上每一寸空間都是全人類所受託,同時神的國在人間,土地就是一個預表神的國的舞台,神的公義,祂的國度要在地上彰顯出現,人與人平等的關係應顯出神的國度、神命的禧年。
 
人與地的倫理

(D.L. Birkenfeld)(存在於土地上,無論在何處,都涉及道德的回應。土地是上帝國度的活潑象徵,是神人對話的一面鏡子。人活在土地上,不是作為擁有者及開發者,而是作為客人及管家(利廿三23),作為所有生物的伙伴與看守者。土地是耶和華的愛有血有肉展現的地方,是人學習向社會中被遺忘忽略的人,以及大地和其上的生物,實踐公義的所在(申廿四14-18;利廿五1-7;申廿二1-4)。)[9](P138)(豺狼必與綿羊羔同居,豹子與山羊羔同臥;少壯獅子與牛犢並肥畜同群;小孩子要牽引他們。牛必與熊同食;牛犢必與小熊同臥;獅子必吃草,與牛一樣。 吃奶的孩子必玩耍在虺蛇的洞口;斷奶的嬰兒必按手在毒蛇的穴上。 (賽11:6-8)) 

因為人的原故,地受咒詛,人不單履行原本治理大地的任命,而履行「贖者」的責任,在人能力所及的範圍內阻止罪惡在大地肆虐。包括人與人、人與地兩方面,土地上每一寸空間都是全人類所受託,同時神的國在人間,土地就是一個預表神的國的舞台,神的公義,祂的國度要在地上彰顯出現,人與人平等的關係應顯出神的國度、神命的禧年。
 
應用

近數年,香港社會有很多城市規劃,例如觀塘重建計劃、灣仔重建計劃、高鐵工程,看見一處又一處由上而下的規劃的,人們好似SIM CITY的方式規劃規劃,忽略了人的生活,人的實質需要。上主賜土地讓人可以在其上生活,說明了土地的規劃至少從人實質生活出發,「道成肉身」的信仰,「道住在他們中間」說明了規劃城市/土地是走進人群,明白他們的需要,明白他們的生活,明白社區的網絡又如何呢?(神創造女人說明了人與人的關係是重要的。)規劃不是滿足有錢人的慾望,應是按人的生活需要設計的,不是按市場經濟決定。規劃時的確要小心,小心忽略了神的公義,照顧那弱小、那低下階層、那寄居的。

人受委託看管大地並其上的生物,人對它們有立約的責任。說明了其他生物都有在這片土地生活、生存的權力,又代表了人類不是在這片土地惟一的生物,按本質來說,人與其他生物無異,我們的社區又是否可有空間讓其他生物生活呢?現在流浪猫,流浪狗的政策又是否合宜的,我們有權生活在這片土地,其他生物同樣有生活在這片土地的權力,我們又可以思考一下,我們餵飼食用的生物(例如:豬、牛、羊、雞)時,我們又是否只是它們是食物,忽略了它們有生活的權利,我們又是否給它們有空間生活呢?

註釋

[1] 余達心著:《自由與承擔》頁86-87
[2] 余達心著:《自由與承擔》頁133
[3] 余達心著:《自由與承擔》頁134
[4] 余達心著:《自由與承擔》頁133
[5] 余達心著:《自由與承擔》頁139
[6] 余達心著:《自由與承擔》頁135
[7] 余達心著:《自由與承擔》頁135-136
[8] 余達心著:《自由與承擔》頁137
[9] 余達心著:《自由與承擔》頁13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