土地與倫理---土地/規劃的反思
背景
在香港地少人多的社會,土地是稀少性的東西,同時香港推行高地價政策,這代表著土地是少數人決定如何使用,這少數人主要是由當權者及商家組成的,他們的城市規劃大都是由上而下決定的,又或是由市場經濟決定的,由上而下規劃是指人們只是好似SIM CITY一樣只是從高處位置決定這地方應該興建這建築物與否,完全不是從人的生活、人的實質需要出發來規劃城市。
同時我們生活的土地又是否成為「私有財產」呢?又是否被化成商品? 成為絕對私有的產業,任由擁有支配制宰呢?我們亦要思考土地的主權、擁有權又屬於誰呢?我們在這個地土活著,我們在這片土地生活又有一個怎樣的「自由」,我們的自由又有什麼的「限制」呢?當中的「限制」是否合理呢?
人人平等方面,選擇土地如何使用的決定權是由誰擁有呢?這些決定權是否少數人、當權者擁有嗎? 解放神學提出:「上帝站在窮人的一方」,「以卵擊石,在高大堅硬的牆和雞蛋之間,我永遠站在雞蛋那方。」(樹上春樹)。
從創世紀第二章,這一個創造故事可見,(耶和華用麈土這人,人的本質只不過是塵土,土地的一部份,沒有什麼超然的本質,象徵意義非常清楚,人雖有上帝的形象,卻源於地土,植根於地土。在本體上,地土在人存在的深處,人的存在狀態有賴地土的狀態。)[2](P.133)「你本是塵土,仍要歸於塵土」,(「因為他知道我們的本體,思念我們不過是塵土。」) 。神將所造的人安置在伊甸園,使他修理看守,叫人有責任、有工作,所以人只是土地的管家,有修理,有管理的權力,卻不是土地的擁有者,因為擁有權都是耶和華的。人要按著耶和華的吩咐修理,有管理大地,代表著人只不過是受命、受權的,擁有權是屬於神的,從耶和華的吩咐中可知人不是絕對自由地使用土地的,人的權力是受命、受權於耶和華,人是管家、修理、管理土地。同時(人與其他生物同源於地土,故亦在本體上連結同一。其他一切生物與人有同等的權利享受大地的祝福賜與。同時,人又受委託看管大地並其上的生物,人對它們有立約的責任。)[3](P.134)正正因為人與大自大地並其上的生物有立約的責任,所以土地上不單只有人的霸權,把人生活放在第一,放棄了其他生物都有在這一片神所創造的土地上生活。利17:1-16說明了人不可隨意就將動物的性命奪取,人可以將動物的生命取去的條件是要這動物為贖人的罪,(利17:11因為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。我把這血賜給你們,可以在壇上為你們的生命贖罪;因血裡有生命,所以能贖罪。 )
神不單從虛無把世界造出來,不斷地維繫它,免使它重墜回虛無去。代表著世界可以存在,不至重墜回虛無是因為神用權能拱托萬有,所以世界可以存在,不只是人護佑世界,是神護佑著世界,所以人可以對土地的看守,是因為神用權能拱托萬有,所以人使用土地,都應該是要按著神的創造的原意。(參考:信仰的落實(楊牧谷))
總括而言,神創造了世界,並用權能拱托萬有,不斷地維繫世界,免使世界重墜回虛無去。神受命、受權人有管理土地,世界\土地的擁有權是創造世界的神,人是管理者,人與大地不是沒有關係的,因為人雖有上帝的形象,但人「本是塵土」,並且人可以將動物的生命取去的條件是要這動物為贖人的罪,所以人不可隨意殺戮動物。人對土地、動物有其責任之外,同時土地上更應有神的公義,所以「使用土地者承諾不單去除貪欲,看顧孤兒寡婦,更看顧那些無權無力的人。」
救贖神學
在聖經中,因為人的犯罪,地因為人的犯罪的緣故受咒詛,創3:17-19耶和華 神對亞當說:「……地必為你的緣故受咒詛;你必終身勞苦才能從地裡得吃的。地必給你長出荊棘和蒺藜來;你也要吃田間的菜蔬。你必汗流滿面才得糊口,直到你歸了土,因為你是從土而出的。你本是塵土,仍要歸於塵土。」因著(人的墮落,大地可受傷而至虧損其正常的生產活力。它會長出荊棘蒺藜,而人亦要汗流浹背地耕作才能得食。正因如此,大地成了人屬靈操練的所在。大地所受的咒詛提醒人他所犯的罪,人工作至汗流滿面乃面對罪的後果。同時,披荊斬棘以阻罪惡破壞的擴散,從而維繫創造秩序,人不單履行原本治理大地的任命,而履行「贖者」(Goel 英文譯為redeemer)的責任,在人能力所及的範圍內阻止罪惡在大地肆虐。)[6](P.135)
(人對大地的破壞往往演繹著「土地」的貪婪、爭奪、仇恨、戰爭及種種因佔有土地而出現的欺壓。「大地」(earth)亦在成為被擁有的「土地」(land)時被「出賣」。但聖經將國家、民族的命運,人生命的墜陷與救贖,與「土地」連給起來。罪惡、咒詛往往與人在「土地」上作了不公、不義、不潔的事有關,神因而施行審判,祂的救贖亦會透過土地的回歸而表達。人在擁有、使用土地表達出來的罪惡是聖經相當重要的主題。)[7](P.135-136)
人與人的倫理
(土地是恩典賜予的禮物,必須以禮物珍視之。當恩典被忘卻,當一切視為當然,佔有慾便高漲,貪婪便猖狂,而以色列民中有財有勢的人將土地變成他們專有的產業而忘卻分享、公義、憐憫,獨佔而不留餘地,他們便喪失權利去享用這神賜予的禮物。當他們不施憐憫,上帝也不向他們施憐憫,上帝便將他們的土地奪去。)[8](P.137)因為土地是屬於這一位創造主,不是人,所以土地上每一寸空間都是全人類所受託,同時神的國在人間,土地就是一個預表神的國的舞台,神的公義,祂的國度要在地上彰顯出現,人與人平等的關係應顯出神的國度、神命的禧年。
(D.L. Birkenfeld)(存在於土地上,無論在何處,都涉及道德的回應。土地是上帝國度的活潑象徵,是神人對話的一面鏡子。人活在土地上,不是作為擁有者及開發者,而是作為客人及管家(利廿三23),作為所有生物的伙伴與看守者。土地是耶和華的愛有血有肉展現的地方,是人學習向社會中被遺忘忽略的人,以及大地和其上的生物,實踐公義的所在(申廿四14-18;利廿五1-7;申廿二1-4)。)[9](P138)(豺狼必與綿羊羔同居,豹子與山羊羔同臥;少壯獅子與牛犢並肥畜同群;小孩子要牽引他們。牛必與熊同食;牛犢必與小熊同臥;獅子必吃草,與牛一樣。 吃奶的孩子必玩耍在虺蛇的洞口;斷奶的嬰兒必按手在毒蛇的穴上。 (賽11:6-8))
因為人的原故,地受咒詛,人不單履行原本治理大地的任命,而履行「贖者」的責任,在人能力所及的範圍內阻止罪惡在大地肆虐。包括人與人、人與地兩方面,土地上每一寸空間都是全人類所受託,同時神的國在人間,土地就是一個預表神的國的舞台,神的公義,祂的國度要在地上彰顯出現,人與人平等的關係應顯出神的國度、神命的禧年。
應用
近數年,香港社會有很多城市規劃,例如觀塘重建計劃、灣仔重建計劃、高鐵工程,看見一處又一處由上而下的規劃的,人們好似SIM CITY的方式規劃規劃,忽略了人的生活,人的實質需要。上主賜土地讓人可以在其上生活,說明了土地的規劃至少從人實質生活出發,「道成肉身」的信仰,「道住在他們中間」說明了規劃城市/土地是走進人群,明白他們的需要,明白他們的生活,明白社區的網絡又如何呢?(神創造女人說明了人與人的關係是重要的。)規劃不是滿足有錢人的慾望,應是按人的生活需要設計的,不是按市場經濟決定。規劃時的確要小心,小心忽略了神的公義,照顧那弱小、那低下階層、那寄居的。
人受委託看管大地並其上的生物,人對它們有立約的責任。說明了其他生物都有在這片土地生活、生存的權力,又代表了人類不是在這片土地惟一的生物,按本質來說,人與其他生物無異,我們的社區又是否可有空間讓其他生物生活呢?現在流浪猫,流浪狗的政策又是否合宜的,我們有權生活在這片土地,其他生物同樣有生活在這片土地的權力,我們又可以思考一下,我們餵飼食用的生物(例如:豬、牛、羊、雞)時,我們又是否只是它們是食物,忽略了它們有生活的權利,我們又是否給它們有空間生活呢?
註釋
[1] 余達心著:《自由與承擔》頁86-87
[2] 余達心著:《自由與承擔》頁133[3] 余達心著:《自由與承擔》頁134
[4] 余達心著:《自由與承擔》頁133
[5] 余達心著:《自由與承擔》頁139
[6] 余達心著:《自由與承擔》頁135
[7] 余達心著:《自由與承擔》頁135-136
[8] 余達心著:《自由與承擔》頁137
[9] 余達心著:《自由與承擔》頁13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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