萬聖節通常都會令人想起鬼,基督徒不可交鬼,但是否單單討論基督徒可否參與萬聖節活動就足夠呢?其實鬼又是什麼呢?廣義來說鬼包括任何綑綁人、奴役人、使人失去自由的權勢[1],看看耶穌的使命包括宣講、教導、治病、趕鬼[1],看看我們的社會,有不少貧窮、受壓迫和被邊緣化的人士,他們正正是被綑綁、奴役、失去自由,我們又有否視而不見呢?The Cape Town Commitment:「我們要秉公行義,聲援和支持邊緣群體和受壓迫的人。我們認為到,這是與魔鬼展開的屬靈爭戰」,面對可見的貧窮、邊緣群體和受壓迫的人時,秉公行義,聲援和支持就是一種屬靈爭戰,同時可以想想好撒瑪利亞人的比諭,誰是他們的鄰舍,我們是否只是空談萬聖節活動時,同時我們又是否與鬼為伍呢?
當我們說要傳福音時,我們又是如何面對不公義、疏離、壓迫及歧視呢?我們又如何活出上帝的公義呢?洛桑信約:「我們在此表示懺悔, 因我們忽略了社會關懷,有時認為佈道與社會關懷是互相排斥的。儘管與人和好並不等同於與上帝和好,社會關懷也不等同於佈道,政治解放也不等同於救恩,我們 還是確信:福音佈道和社會政治關懷都是我們基督徒的責任。因為這兩方面是我們在神論和人論的教義上,以及我們對鄰舍的愛和對基督的順服的必要體現。救恩的 信息也包含對各種形式的疏離、壓迫及歧視的審判。無論何處有罪惡與不公正的事,我們都要勇敢地斥責。」可知道應做但不去做亦是一種罪。面對弱勢,我們又是否視他們為「人」呢?我們又是否對基督徒應否去萬聖節活動有立場,但對罪惡與不公正的事無言,只是宣講「福音」呢?面對被罪惡所侵犯的「人」,我們能說一個怎樣的「福音」呢?同時我們又是否把物質與靈二元了呢?
約翰福音1:14「道成了肉身,住在我們中間,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。」究竟「道住在我們中間」是一種甚樣子的住在我們中間呢?(John Stott為了體會流浪漢的生活,他曾喬裝混入他們中間,甚至在街邊睡覺過夜。)鬼包括任何綑綁人、奴役人、使人失去自由的權勢,我們又如何面對一切的不公義、貧窮、邊緣群體和受壓迫的人呢?我們又如何住在他們中間呢?如果住在他們中間,又是一種甚麼程度的住在他們中間呢?
[1]2011年6月21日涼水學堂《神國中的教會、香港教會》講座講義
2011年10月27日星期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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