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因為本教會幸運地開了教會論課程,又因為近來沒有什麼好題材寫文章,所以寫一寫課堂的東西,當是一種溫習,又當是重整一下自己的舊有的知識和課堂的內容,又因為帶著一個十分疲勞的身軀上晚上的堂,真是十分不專心,這是第二個原因為什麼要寫寫吧。)
教會是什麼呢?不同的群體有不同的定義,如果用傳統的角度,教會是唯一、大公、神聖、使徒所傳的,正如尼西亞-君士坦丁堡信經中所言:「我們信使徒所傳唯一聖而公之教會。」四者都直指著三一,我覺得是從基督中明白三一,(從來沒有人看見神,只有在父懷裡的獨生子將他表明出來。(約一:18)),從三一對全人類的愛/作為明瞭教會的本質。
源於福音的教會
源於福音的教會用重點經文說明比較好,「就如神從創立世界以前,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,使我們在他面前成為聖潔,無有瑕疵,又因愛我們,就按著自己意旨所喜悅的,預定我們藉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,使他榮耀的恩典得著稱讚;這恩典是他在愛子裡所賜給我們的。我們藉這愛子的血得蒙救贖,過犯得以赦免,乃是照他豐富的恩典。」(弗一:4-7),教會是在基督裡被神揀選的,是要在神面前成為聖潔,神又預定我們藉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。我們又藉這愛子的血得蒙救贖,過犯得以赦免。這福音是耶穌基督的福音(參可一:1),是上主進入人類歷史,在基督裡使萬有與神和好,在罪的捆綁中得釋放,這些行動是三一的工作。教會正是領受了福音,同時又是聆聽上主的聲音、福音的群體。「耶穌宣傳神的福音,說:日期滿了,神的國近了。你們當悔改,信福音!」(參可一:14-15)耶穌在之後的行動就是呼召門徒、跟隨祂,所以教會正是一個悔改、信福音,藉神的呼召叫人悔改作門徒、跟隨上主。但同時不能忘記神與人之間有不可逾越的鴻溝,「神在天,人在地」,是神的工作先行,人的行動為聆聽、回應,用信心回應。
為什麼團契/教會可以存在,我們可以成為弟兄姊妹呢?潘霍華如此說:「我們惟有透過耶穌才是弟兄姊妹,這事實是別具意義的。我們的團契之得以建立,不是由於某人滿有屬靈的生活及敬虔的表現。我們之成為弟兄姊妹,具決定性的,乃是由於我們都是從基督來的。基督為我們彼此成就了大事,成為我們眾人的弟兄,住在我們中間,這是我們的團契成為可能的唯一基礎。」
忠於宣講的教會
教會宣講的內容是什麼呢?首先,聖道(The Word of God)說明上帝是一位向人自我揭示的上帝,教會之能夠宣講是建基於道(The Word)之自我揭示。教會為聖道之受造物(The creation of the Word),因為上帝是一位向人自我揭示的上帝,聖道的三重形式為道成肉身的啟示、聖經、宣講。道成肉身的啟示、聖經、宣講可以用同心圓來理解,他們三者不是三件不同的東西,是聖經、宣講以道成肉身的啟示為中心,道成肉身的基督就是上帝直接的、徹底的自我揭示。基督為我們永遠的中保,上帝取了人的樣式,但仍然是那神聖的位格,向我們揭示祂的奧秘。聖經(Holy Scripture)之所以為神聖,全因為它為聖道的服侍,在上帝傾出愛的自我溝通和救贖世界之行動為上帝所用。透過聖經(上帝聖化的人類文本),聖道繼續臨在,向教會說話,指示教會當行的路。聖經在教會的權威是源於基督為教會的主,源於教會對福音的順服。宣講泛指基督徒所作任何形式的見證,宣講的內容不是自己決定的,是以道成肉身的啟示和上帝使用的聖經,也可以說是把宣講的使命交付了教會,如此教會就是於忠於聖道而宣講的群體。在宣講的事件中,不是我們在宣講,是教會的主基督在宣講,是聖道為自己向人作解說。教會又為什麼有宣講的可能呢?潘霍華如此說:「人怎能代表(代替)上帝說話呢?但復活的主向教會的交付使這不可能成為可能。復活的恩典為教會開啟了這新的可能,透過聖經中先知和使徒的見證讓教會明白宣講上帝的道的可能。宣講者所行使的自由和權威不是來自人自身的,而是因為宣講成了為聖道的服侍所引申出來的。」
最後,我用巴特的說話作結:「
唯有從教會的講道中所採用的聖經,我們才能認識啟示的道。
只有藉著『讓宣講變成可能』的啟示,我們才能認識成文的道。
也唯有經由認識聖經所見証的啟示,我們才能認識宣講的道。 」
2013年10月14日星期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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