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6月30日星期四

寫於七一前夕的講座後感

最近聽了一連串講座,現在嘗試整理一下。

在其中一個講座中,提出我們香港很關心我們是否有競爭力、經濟是否增長、是否有效率、是否發展、是否邊緣化/被邊緣化等等,但我們不大關心香港人是否尊嚴、是否活得快樂、是否活得有意義、公義是否伸張、能否成為運動、科學、文化藝術之都、在環保方面是否有卓越成就等等。當然我們關心什麼事情其實受上一代、文化、環境、歷史影響著,但我們又真的接受上一代的價值嗎。如果用四代香港人的框架,的確會發現為何上一代有這些思維,因為他們都受著他們的成長環境、上一代的教導、歷史、文化的影響。不禁要問自然活在這個社會時,我是否願意接受自己只求「生存」、「物質」、「眼前」、「當下」、認同權威,跟從遊戲規則生活嗎?我是否願意放棄「目標」、「價值」、「遠像」、「永恆」呢?

其中一個講座題目為「神國中的教會、香港的教會」,提醒了「不是上主的教會在世界有其使命,而是使命在世界中有其教會。」不禁令我想起令一個說話:「並非教會有一個救贖世界的使命;而是聖子和聖靈通過聖父而得的使命(mission of the Son and the Spirit through the Father)包含了教會-當使命不停前進時,它亦不斷地創造著教會。」如果是這樣的話,教會的位置就清晰了,「為何聖經敘事若沒有教會的宣講,它就不能被明白。」又多一個向度理解了。

約翰福音的大使命版本:「耶穌又對他們說:願你們平安!父怎樣差遣了我,我也照樣差遣你們。說了這話,就向他們吹一口氣,說:你們受聖靈!你們赦免誰的罪,誰的罪就赦免了;你們留下誰的罪,誰的罪就留下了。」(約20:21-23),(1)教會被聖子差遣,藉聖神的同在,參與聖子被聖父差遣進入世界的使命,(2)教會參與並延續耶穌基督在世的使命,(3)正如耶穌基督實踐使命不是只用言語(宣講、教導),而同時用行動(醫病、趕鬼、同在同行),教會實踐使命,也不應只用言語,也應同時用行動。如果是這樣的話,現在教會的定位又是否正確呢,言語和行動又是否實踐基督的使命呢?又有否只是看到自身教會的需要,忽略了行公義、聲援和支持邊緣群體和受壓迫的人呢?因為這也是與魔鬼展開的屬靈爭戰。

2011年4月5日星期二

人在苦難之後談論上帝是否仍然可能?(後記)

之前的文章引文太多了,基本上就是剪貼別人的文章成為一份新的文章,不禁聯想起摩西五經的編輯,是一個文本定是四個文本呢?

苦難正正挑戰有神論、一神論,因為「傳統的有神論,強調上帝的超越」,無所不能的上帝又如何可能會受苦呢?彷彿與世無關。但「上帝不僅是彼岸,也是此岸的;不僅是上帝,也是人;他不僅是統治、權威和法律,也是受難與解放的愛。」
三一論式的十字神學提醒上帝不是與世無關,上帝不是不能受苦,十架正正是隱藏和彰顯的地方,同時亦是受苦、榮耀的上帝隱藏和彰顯的地方的。「在十字架中,父親與兒子在遺棄裡最深刻地相互分離,與此同時,在他們的獻身中又最內在地合為一體。在父親與兒子之間的這個事件裡發生的,是聖靈,使罪人稱義,使被遺的充滿愛,使死者再生,因為即使他們死了,這一事實也不能把他們排斥十字架事件之外;上帝身上的死也包括他們。」

一堆又一堆神學人的著作真的可以令人分嘗到聖子的/三一的受苦?也許不能,苦難令人可以有足夠的理由不言說上帝嗎?也許不足夠,言說和分嘗的重要是有沒有進入三一的敘事,上帝與信神的人有無關係。其實沒有關係的時候,什麼偉人言說上帝,你亦是不能分嘗到聖子的/三一的受苦與榮耀,同樣,沒有關係,你是有足夠理由不言說上帝。「上帝不僅是彼岸,也是此岸的;不僅是上帝,也是人;他不僅是統治、權威和法律,也是受難與解放的愛。」誰人可以在十字架見受苦與榮耀的上帝彰顯,誰人就可以有足夠的理由在苦難言說上帝了。

2011年3月28日星期一

人在苦難之後談論上帝是否仍然可能?

人在苦難之後談論上帝是否仍然可能?如果可能的話,又會談論什麼內容呢?如果不能,人又可以做什麼呢?

苦難也許好像與慈愛的上帝是對立的,一位慈愛的上帝又怎能容讓苦難出現呢?苦難同時帶給人受苦、絕望、懷疑等痛苦經驗呢?苦難令人反思神是慈愛、神是全能嗎?神好像是坐著為王,但就手旁觀的。「為什麼全能、全知、全善的上帝竟然會創造出這個充滿苦難和邪惡的世界?……上帝又是否需要為苦難負責呢?」(1)

巴特所言:「上帝創造人,這件事意味著祂已經將自己置於一個危險的處境……本來人所要受的苦難,祂已經代替人去背負和忍受了……我們必須堅持人的責任……但我們更要堅持上帝的責任。當祂創造人和容許人墜落的時候,上帝已背負了這責任。」(2)「上帝對苦難負責的意思,應理解為上帝願意回應及承擔苦罪帶來的後果。」(3)「上帝的回應就在十字架上,上帝選擇耶穌基督,成為人身,以軟弱及無能的身份及生命形態,進入充滿苦罪的世界,承擔世人的罪,與人共渡苦難,甚至釘在十字架上受苦,將全人類的罪背負在祂自己身上。」(4)

莫特曼進深說明是三一論式的「十架神學」:「這一種神學把上帝理解為基督受難裡面的受難的上帝,並與被遺棄的上帝一起喊叫:『我的上帝,你為什麼離棄我?』……在這一種神學看來,上帝的存在即在苦難之中,苦難即在上帝存在本身之中,因為上帝就是愛。」(5)「『我的上帝,為什麼離棄我?』的呼喊,是出於天父上帝遠離的痛苦,可以說是聖子失去聖父的痛苦,而且可以進一步推敲,同時也是聖父失去聖子的痛苦。外顯的是子失去父,然而內蘊是父失去子。」(6)這一位上帝不是不曾受苦,祂也不是不知人間的苦,祂也不是坐著為王但就手旁觀的。祂進入世界,祂以軟弱及無能的身份及生命形態進入充滿苦罪的世界,祂在十架上受苦,三一上帝受苦:聖子失去聖父的痛苦、同時聖父失去聖子的痛苦。

「產生於父親的悲痛與兒子之死的,是無條件的愛,因而也是無限的愛。這種愛延及被遺棄的人,從而在他們裡面創造新生命的可能性和力量。」(7)我們也許可以說的是「在這上帝的歷史裡,沒有甚麼苦難不是上帝的苦難;沒有甚麼死不是上帝在歷史上各各他的死,因此,沒有甚麼生命不被祂的歷史整合到永遠生命裡,整合上帝那永遠的歡樂裡。」(8)


註釋
1. 趙崇明著:《希臘悲劇和聖經敘事的苦難意識與悲劇精神》,收於蘇永泰、趙崇明合編:《當信徒遇上苦難》頁122
2. 趙崇明著:《希臘悲劇和聖經敘事的苦難意識與悲劇精神》,收於蘇永泰、趙崇明合編:《當信徒遇上苦難》頁123
3. 趙崇明著:《希臘悲劇和聖經敘事的苦難意識與悲劇精神》,收於蘇永泰、趙崇明合編:《當信徒遇上苦難》頁123
4. 趙崇明著:《希臘悲劇和聖經敘事的苦難意識與悲劇精神》,收於蘇永泰、趙崇明合編:《當信徒遇上苦難》頁123
5. 林鴻信著:《莫特曼神學》 頁134,135
6. 林鴻信著:《莫特曼神學》 頁132,133
7. 趙崇明著:《莫特曼論苦難與受苦的上帝》,收於蘇永泰、趙崇明合編:《當信徒遇上苦難》頁144
8. 趙崇明著:《莫特曼論苦難與受苦的上帝》,收於蘇永泰、趙崇明合編:《當信徒遇上苦難》頁144

2011年2月12日星期六

團體的奧秘正是因為團體能包容所有的人

「……團體建基於天主,是祂把我們召集起來,而不是由於人與人之間的吸引。有許多社團為了保護自己的興趣、身分或提倡他們的理想而組織起來,但沒有一個是基督徒團體。這些社團,不但不能打破恐懼的圍牆,不能為天主製造空間,反而把自己關閉起來,把真正或假想的入侵排斥在外。團體的奧秘正是因為團體能包容所有的人,無論他們的個別性是多麼不同,團體總有足夠的度量容納他們,讓他們能像兄弟姐妹、像基督的弟兄和他的天父的子女一般,生活在一起。」(團體的紀律-盧雲)

我們知道團體建基於天主,同時團體應該能包容所有的人,如果是這樣的話,我們又如何理解教會和團契呢?有時都會聽到某某犯了什麼事,要轉到某地方生活,又聽到為什麼某某做了什麼不對的事,但又可以留在這兒,又聽到那地方的人能否生性一點,為什麼不尊重這一個群體呢?因為團體建基於天主,什麼是建基於天主呢?就是天主把我們召集起來,如果是天主把我們召集起來的話,如此就明白了為什麼團體能包容所有的人,因為天主有足夠的度量容納我們,無論我們是多麼的不堪、個別性是多麼不同,祂都視我們是祂的子女,如果是這樣的話,某某犯了什麼事,要轉到某地方生活,又會否是分裂團體呢?如果是這樣論斷某某做了什麼不對的事,但又可以留在這兒,又是否分裂團體呢?

團契就是基督身體的一部分,教會從來都不是義人所組成的,是一群仰望上主的恩典、努力前行的罪人所組成的,當想起團契,不禁會想起上主三一的團契,人可以身為被造物在人組成的團契中分嘗上主三一的團契,我們可以說什麼呢,我們可以說團契可有可無?我們把屬天主的群體分裂,我們又干犯了什麼呢?我們又是否明白「失羊、失錢、浪子」的比喻呢?

我們仰望慈愛的天主,不單是期望天主對犯了事的弟兄姊妹施憐憫,同時也期望天主憐憫我們這一群無知的人所作的事。

2011年1月31日星期一

路6:1-11

路 6:1 有一個安息日,耶穌從麥地經過。他的門徒掐了麥穗,用手搓著吃。
路 6:2 有幾個法利賽人說:你們為甚麼作安息日不可作的事呢?
路 6:3 耶穌對他們說:經上記著大衛和跟從他的人飢餓之時所作的事,連這個你們也沒有念過麼?
路 6:4 他怎麼進了神的殿,拿陳設餅吃,又給跟從的人吃?這餅除了祭司以外,別人都不可吃。
路 6:5 又對他們說:人子是安息日的主。
路 6:6 又有一個安息日,耶穌進了會堂教訓人,在那裡有一個人右手枯乾了。
路 6:7 文士和法利賽人窺探耶穌,在安息日治病不治病,要得把柄去告他。
路 6:8 耶穌卻知道他們的意念,就對那枯乾一隻手的人說:起來!站在當中。那人就起來,站著。
路 6:9 耶穌對他們說:我問你們,在安息日行善行惡,救命害命,那樣是可以的呢?
路 6:10 他就周圍看著他們眾人,對那人說:伸出手來!他把手一伸,手就復了原。
路 6:11 他們就滿心大怒,彼此商議怎樣處治耶穌。

兩個安息日的故事,一個是耶穌的門徒安息日掐了麥穗,用手搓著吃(vv1-5),另一個是安息日文士和法利賽人窺探耶穌,在安息日治病不治病的故事。

vv1-5,法利賽人說:你們為甚麼作安息日不可作的事呢?耶穌舉了大衛進了神的殿,拿陳設餅吃,又給跟從的人吃的故事作例子,說明他是安息日的主。

vv6-11,文士和法利賽人窺探耶穌,在安息日治病不治病,要得把柄去告他。

路 6:7 文士和法利賽人窺探耶穌,在安息日治病不治病,要得把柄去告他。(a)
路 6:8 耶穌卻知道他們的意念,就對那枯乾一隻手的人說:起來!站在當中。那人就起來,站著。(b)
路 6:9 耶穌對他們說:我問你們,在安息日行善行惡,救命害命,那樣是可以的呢?(c)
路 6:10 他就周圍看著他們眾人,對那人說:伸出手來!他把手一伸,手就復了原。(b')
路 6:11 他們就滿心大怒,彼此商議怎樣處治耶穌。(a')

經文出現一個倒影結構,中間的句子是耶穌對他們說:我問你們,在安息日行善行惡,救命害命,那樣是可以的呢?(v9)正正同上一個故事法利賽人問:你們為甚麼作安息日不可作的事呢?作出一個對比。法利賽人關心的是安息日不可作的事,但耶穌卻問了一個在安息日可能作的是什麼事呢。進一步的是,vv6-11法利賽人在安息日窺探耶穌要得把柄去告他又是什麼一會事呢,是耶穌口中的行善定是行惡、救命定是害命呢?

又加上耶穌是安息日的主時,我們是戰戰兢兢地只是不作安息日不可作的事,同時又要控告他人作了安息日不可作的事,還是因為耶穌是安息日的主,更加在安息日行善呢?

2011年1月20日星期四

傷健宣言

傷健宣言
宣言:
1. 我們所擁有的一切都來自上帝。
2. 人的價值、真正的豐盛與富足,是建基人與上帝的關係,而非我們擁有的物品。
3. 人的價值不應被約化為帶動經濟發展的工具。
4. 人以消費體現自由的同時,實際上卻剝削了他人的自由。
5. 真自由是基督賜予,並非隨己意作選擇,為自己利益,放縱私慾。
6. 真自由乃是要活出基督的樣式,「要愛鄰如己」,以服侍他人去展現。
7. 藉着順從聖靈的帶領,我們能夠擺脫消費主義帶來的轄制。
行動:
1. 在自己院校舉行分享會,分享有關本營和主題信息。
2. 制定購物記錄冊,查考收支與物品使用的狀況。
3. 物盡其用,用至不能正常運作才購買新的。
4. 互相分享物品,例如:書、DVD。
5. 送禮時選擇以服侍代替,或以親手造的物品表達心意。
6. 絕對不以其他人擁有的消費品來評價他人(包括正面或負面)。
7. 抗衡非人化的銷售方式,盡量光顧非連鎖式商店,並多與店員接觸/溝通。